目前,劳动社会保障部、残疾人联合会及卫生部已经组织专家完成了助听器验配师上岗培训教材的编写工作,培训材料包括如下内容:听觉平衡系统基本解剖生理、耳科的常见疾病、听力损害的原因、声学基础、听力检测技术、转诊原则、助听器的验配使用和维护、助听器使用效果的验证、数据的收集、康复指导和跟踪随访等内容。
助听器验配工作的从业人员应经过政府部门或相关单位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培训,获得认可者才有资格开展助听器验配的各项工作,包括语训器和其他辅听设备。
①了解耳聋性质、病因、病理及转归,能判断验配对象的学习能力、智力水平;
②能进行听力学检查、分析和解释结果,特别具有检测婴幼儿听力的能力:
③能按照听力学检查结果选定助听器和耳模规格,并编程调试及使用相关设备的知识;
④能评估助听器对听力的补偿程度;
⑤能对耳聋患者的言语能力进行评估,并能对言语训练提供咨询服务。
助听器验配的适应证
原则上需要经过专业医师的诊断和/或治疗后,有听力损失者可配戴助听器。
对于传导性听力损失者,尽可能的利用医疗手段处理,像鼓膜穿孔、中耳炎症等一类的疾病通过临床医师的治疗多可以取得疗效,部分或甚至全部恢复听力。不能恢复的等病情稳定后配戴助听器。
对于感音性听力损失者,如耳毒性药物、噪声、高烧、传染病或病毒感染等原因致聋,超过一定时段后很难通过药物治疗取得疗效。一般病变时间超过3个月,可配戴助听器。有些患者听力呈波动性变化或者呈渐进性下降,如大前庭水管综合征、梅尼埃病等,选择助听器时注意有较多的预留增益空间,并经常随访调试助听器。
尽管神经性听力损失者的言语识别能力较差,但仍然可以配戴助听器。一般中度至重度听力损失者配戴助听器的效果较好,极度听力损失者先配戴助听器,跟踪随访3-6个月效果不佳或者不能达到患者或其家属的期望值者,行人工耳蜗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