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9日,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协会和北京听力协会共同举办的“2016 北京国际听力学大会”胜利闭幕。本次大会为期两天,在嘉宾、与会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本次大会的全部议程。现将各位嘉宾的主题演讲内容一一整理出来,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关注听障人士、关注听力行业发展,参与到听力事业中来。
首先,陈振声主任向我们介绍了 辅助器具概念 。概括起来有三点:
残疾人使用,特别生产或一般有效的,防止、补偿、减轻、抵消残损、残疾或残障的任何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GB/T16432-2004);
能预防、代偿、监护、减轻或降低损伤、活动受限和参与限制的任何产品(包括器具、设备、工具、技术和软件),可以是特别生产的或通用产品(ISO 9999 2007);
能帮助失能者(伤病人、残疾人、老年人)克服或减轻功能障碍、增加或促进社会参与度的任何物品或技术。
陈主任强调,辅助器具不一定是某种具体的产品,在很大程度上是辅助技术。ISO 将辅助器具按照功能分为 11 个主类,129 个次类,707 个支类,该分类数量还在不断增加,不断有新的高科技辅助器具和技术融入进来。陈主任同时向我们展示了多种常见辅助器具。总的来说,辅助器具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无时不有。
陈主任指出,众多辅助器具中与听力有关的辅助器具主要有以下 8 类:
助听器及辅助技术;
人工耳蜗体外部分;
听觉言语康复系统;
智能图像识别系统;
智能交流沟通系统;
三维空间定位系统;
图文语音转换系统;
听视转换预警系统。
总之,这些辅助器具具备以下作用和特点:
陈主任指出,有越来越多的人有辅助器具需求。经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38.56% 残疾人有辅助器具配置的要求,2003 年国内专家推测至少 61.8% 的残疾人须配置辅助器具,而国外专业人士认为 95% 以上的残疾人需要辅助器具的帮助。
接着,陈主任从辅助器具种类、生产企业、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供给方式等方面介绍了以美国、德国、日本为代表的发达国家和地区辅助器具服务状况。陈主任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辅助器具行业之所以发达,一个重要原因是有法律保障、保险支持。
同时,陈主任也指出,近 20 年,中国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初步建立了省、地、县服务网络:全国的辅助器具机构有 2300 多个,除了省市,县级都有当地编委批准的辅助器具机构;
配发了 1000 多万件辅助器具;
装配了近 20 万条假肢;
培训专业人员 10000 余人次;
开展了评估适配试点工作;
开展了辅助器具组合适配进家庭工作。
但据统计,目前辅助器具服务覆盖率偏低,农村地区不足 10%;城市地区不足 20%。而且,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有效展开也面临以下问题,需要我们推动解决:
没有国家层面的保障政策:省市县已有辅助器具政策;
没有常规性的经费来源;
服务机构体系尚不完整;
没有成型的专业技术队伍;
产品的研发和生产缺乏长远规划:国务院将出台辅助器具发展意见的文件;
没有形成具有独特内涵的学科体系。
陈主任表示,尽管我们的辅助器具发展存在以上问题,但同时也处在整体向前发展的潮流中。首先,《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中明确写出残疾人辅助器具使用的方方面面。世界卫生组织 GATE 从 2014 年开始主要推动辅助器具发展,在 2015 年召开的会议中肯定了我国的辅助器具工作,同时也希望我们成立世界辅助器具联盟。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修订版中特意将辅助器具作为单独一项列出,“十二五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也将辅助器具发展列入其中。
陈主任说,由于多方面还未达成共识,国家层面的辅助器具政策未出台,但可喜的是,省市县已出台的政策给予我们很大鼓舞。比如新版《北京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暂行办法》把辅助器具补贴范围扩大、补贴额度也提高了。地方性政策每 1~2 年会对具体政策做出调整,陈主任表示,将来如果把听力辅助器具从业人员纳入政策,我们的领域将拓展很宽,企业借助这些政策通过宣传可以让更多人知道我们的服务理念,并为听障人士提供帮助。
最后,陈主任总结道,把这些信息带给我们,不仅让我们了解辅助器具领域,更重要的是了解辅助器具政策方面的发展,希望我们的从业人员能够广泛宣传听力辅助器具,使得更多残障人士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