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障碍的表象首先是在日常的学习、工作及生活中的语言通话不方便,在不是面对面的条件下尤为明显。有些职务,例如警察、哨兵、秘书、教员等对听力的要求十分严格,当他们有听力障碍时,都要求选配助听器。其它职业或退休人员因听力障碍而要选配助听器的占有更大的比例。
当今时代,用非科学的方法确定个人听力,从而由商店盲目地选购助听器的做法已逐渐减少,因为这样做达不到象配眼镜那样的针对性效果。严格的做法,目前来说也是基础方法,是应该象视力验光一样,用经过计量的纯音听力计测定听力,得出反映个人听力性能的听力图,听力图上的曲线特征可以表明听力障碍的性质与障碍程度。
关于听力障碍的程度,如果按照国际标准化协会关于耳损分级的规定,500、1000、2000 Hz三个测听频率的平均听力损失不超过25dB者划为听力正常,40-55 dB为轻度耳损,55-70 dB为中度耳损,70-90 dB为严重耳损,90 dB以上为已失聪,这一划分虽与助听器选配没有直接联系。但可以参照确定听力障碍的程度,因为助听器的输出功率具有一定的针对性,根据听力障碍的性质与程度,就可以大致确定选配助听器的方向。即用什么性质的助听器,去寻找相应的功率与合适的频率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