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很多上至八十岁的老人,下至两三岁的孩童都可能是有残疾的。
残疾是最大的杀手,一旦残疾就意味着劳动能力可能减弱甚至丧失,基本的经济来源也就断了。
国家也深知残疾人的难处,所以出台了《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
文件明确了要对低保家庭残疾人因残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进行补助(有条件的可纳入低收入残疾人及其他困难残疾人);
同时还要求对重度残疾人因残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费用予以补助,对象为一、二级且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纳入非重度智力、精神残疾人或其他残疾人)。
这两项补贴是通过残疾人本人或者委托他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民政部门提交书面申请,届时要提供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其他材料。
补助资金有月发、季度发、半年发等方式,有的地方发放现金,有的地方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进行。补助标准是由各省根据经济情况自行确定的,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而且想申请的话可以去当地残联或者民政部门咨询一下。
残疾人两项补贴和每个残疾人朋友息息相关。
2019年,残疾人两项补贴有5大变化。
1、两项补贴实现县区全覆盖
从民政部获悉,自2016年1月1日全面实施以来,我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两项政策发放工作已基本实现区县全覆盖,分别惠及1000多万残疾人,累计发放资金近300亿元。
2016年至2017年,先后有16个省份将两项补贴制度列入省级政府民生工程、惠民工程或为民办实事项目;有23个省份在省政府贯彻落实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具体实施办法,细化了补贴对象、补贴标准、申请审核、资金发放、政策衔接等内容。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各地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普遍在贯彻实施的意见中明确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部分省份还建立了动态增长机制。
从生活补贴标准来看,有22个省份处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间,10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
从护理补贴标准来看,有18个省份处于每月50元至80元之间,14个省份达到或超过每月100元。
2、部分地区两项补贴开始“清理认定”
解读“残疾人两项补贴”怎么清理? 如何认定?(湖南省为例!)
两项补贴制度在实施过程中离高质量发展还有一定差距。比如,有的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残疾人对象不知晓、不了解“残疾人两项补贴”;残疾人证发放把关不严;资金发放不及时,大部分县市区按季发放,甚至半年发放;动态管理不及时,有死亡、异动的对象仍在领取补贴的情况。
这些,都要求开展清理认定工作。清理认定工作三大重点。
第一、看残疾人证发放是否精准
对已发放的残疾人证进行全面清理和识别,加强残疾人残疾等级的鉴定工作,特别是残疾程度与评定的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在卫生计生部门重新鉴定后,根据鉴定结果重新办理“残疾人证”。对死亡、户口迁出的,要及时注销和办理迁移手续。
第二、享受两项补贴对象是否精准
符合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享受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但不能叠加享受;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的残疾人不享受两项补贴。对因死亡或迁移、康复脱残、残疾程度与评定等级不符、重复享受政策等不符合相应条件的,即时停发补贴。对符合享受条件但未享受两项补贴或者残疾人等级未鉴定导致“应补未补”的,由残疾人自愿申请按程序纳入补贴范围。
第三、补贴是否按标按时发放
按照重点民生实事要求,提高两项补贴标准。信息公示和档案管理也是清理认定的重要内容,两项补贴档案实行一人一档,100%公示到位。总之,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要做到“应补尽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清退,停止发放。3级
3、更多三四级残疾人拿到补贴
宪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但是三四级残疾人经常反映,自己没有领过任何补贴,问同样是残疾人,为什么领取补贴的差距那么大?
那么,三、四级残疾人到底能不能领两项补贴呢,今天就和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请看两项补贴的条件:
属于低保家庭中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持续时间达6个月以上的重度残疾人可以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这就是说,目前大部分地区只有低保家庭,或者重度残疾人才能享受到两项补贴。
如果三、四级残疾人是低保家庭,那他就可以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但是不能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如果三、四级残疾人不是低保家庭,那他就不能享受两项补贴,这也是三、四级残疾人抱怨自己从来没有领过任何补贴的原因。
好在,国家也渐渐意识到三四级残疾人的身体和生活困难,两项补贴渐渐开始扩大范围。
有11个省份将生活补贴对象扩大到无固定收入、低保边缘户、低收入家庭、重残无业、一户多残、老残一体、依老养残等困难群体;有的地方甚至实现了残疾人生活补贴全覆盖;5个省份将非重度智力和精神残疾人纳入护理补贴范围。
2017年12月27日,中国残联召开第六届主席团第五次全体会议,中国残联理事长鲁勇介绍说,2018年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扩大覆盖人群。
这表明,2018年将会有更多的三、四级残疾人朋友纳入两项补贴。
把三四级残疾人纳入两项补贴,将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4、很多地区要求两项补贴按月发放
残疾人两项补贴,当月申请当月计发(山西省为例)
残疾人朋友可能会有这样的困惑,自己已经申请了两项补贴,但不知道何时发放,多久发一次,有没有中间环节克扣补贴等。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山西省出台了管理办法,规定残疾人两项补贴当月申请,当月计发,而且明确规定了中间资金发放环节,确保资金如实发到残疾朋友手中。
两补资金按照“当月申请,当月计发”的原则,由县级民政、残联部门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
金融服务不发达地方的农村两补资金也可以按季发放,于每季度初10日前发放到户。两补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由县级国库部门通过银行、信用社等代理金融机构,直接支付到补助对象账户。
社会化发放确有困难的,可由县级财政将两补资金拨付同级民政、残联进行发放。对于集中供养的补助对象,两补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
县级民政、残联部门为救助家庭或个人在代理金融机构办理接受两补资金的账户,原则上依托社会保障卡、惠农资金“一卡通”等渠道发放补助资金,代理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救助家庭或个人收取账户管理费用。
这意味着,残疾人不仅可以及时拿到两项补贴,而且也不必担心中间环节克扣补贴资金。
5、两项补贴补贴提高
中国残联理事长鲁勇介绍说,2018年推动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各地会根据自身的经济发展水平动态的做一些调整,下面这些地区就是最近对残补进行了上涨,看看有没有你的家乡。
河北省
上调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每人每月66元
近日,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印发了《关于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除上述调整外,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5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6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
山东省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
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目前全省有困难残疾人44.7万人,重度残疾人69.3万人。
根据部署,山东省会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低保对象中所有残疾人。
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范围,在保障重度智力、精神、视力和肢体残疾人基础上,扩大到重度听力、言语和多重残疾人,实现重度残疾人全覆盖。
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均为每人每月80元,所需资金由省、市、县三级财政共同负担,省财政对东、中、西部地区给予分类补助。
两项补贴由残疾人本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级残联和民政部门审定,审定合格后按月发放,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两项补贴”。
山东青岛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逐年提高
青岛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护理补贴发放标准为,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
护理补贴对象范围为,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智力、精神、视力、肢体、听力、言语、多重残疾人。自2018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30元;自2019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40元;自2020年1月1日起,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5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前。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应在户籍所在地申领护理补贴,并由其户籍所在地的申请受理部门进行护理补贴资格审定工作。
山东省广饶县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扩面”
自2018年1月,山东省广饶县对残疾人两项补贴实施提标扩面,预计全年补贴对象达6000人左右。
据悉,山东省广饶县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原来低保范围内的一级每人每月180元,二级每人每月15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00元,提高为一级每人每月200元,二级每人每月170元,三四级每人每月120元。
发放范围扩大到所有一级残疾人、享受低保的二级、三四级残疾人,包括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残疾人。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标准由原来的一级、二级,每人每月8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100元。
四川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月80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四川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此前的每人70元/月提高至每人80元/月。预计到2020年达到每人100元/月。所需资金由省、市(扩权县)分担,省财政按35%总体补助水平对市县给予补助。
省民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要严格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资格审核,按照申请—受理—审核—公示—发放等基本程序,将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低保对象及时纳入补贴范围,做到应补尽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清退,做到应退尽退。同时,各地要加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资金监管,实行专款专用,严禁出现挤占、挪用、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现象。
湖南省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最低为每人每月55元
长沙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不低于每人每月120元。
近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残疾人联合会制定了《湖南省2018年残疾人两项补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在《2018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分解表》中,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这一项上,除长沙是不低于每人每月80元,其余13个市州均是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这一项,长沙是不低于每人每月120元,湘潭是不低于每人每月60元,其余市州均是不低于每人每月55元。
同时,残疾人两项补贴按月发放,发放时间为每月10日前;特殊情况下,可以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
残疾人两项补贴采取社会化形式发放,由财政部门根据民政部门提供的名单,通过惠民补贴“一卡通”拨入残疾人账户。
福建省
提高两项补贴标准
近日,福建省民政厅、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工作的通知》
从2018年1月起,将福建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70元;
一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10元;
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从每人每月5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60元,并列入2018年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
广西省
正在加大力度,推动提高补贴标准
记者日前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2018年截至目前,自治区财政共筹措资金1.81亿元,为全区近60万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月5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
2月8日,广西残联第六届主席团第六次全体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上了解到,今年广西残联将配合民政部门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动市、县(市、区)提高“两项补贴”标准。
从2016年到现在,“两项补贴”在全区已经实现了制度全覆盖,但是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影响,我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分别每人每年仅600元,补贴标准还比较低。
自治区层面正在加大力度推动提高补贴标准,2017年龙州、平果县推动提高了“两项补贴”的标准,各地残联将争取“两项补贴”的提标。
广东省河源市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记者28日从河源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河源市将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每人每年1800元提高到1890元。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由每人每年2400元提高到2520元。
贵阳市
符合条件者最高一年可领4200元
从2018年1月起,贵阳市提高全市重度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护理补贴标准。
具体提标内容为:一级重度残疾人从此前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70元,二级重度残疾人从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元。提标后,贵阳市该项补贴标准在全省各市州中为最高。
青海省
轻中度残疾人也能领补贴
持续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
为具有本省户籍、持有残疾人证的低收入家庭中的残疾人,以及本人无固定经济收入的重度困难残疾人和中轻度困难残疾人分别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和50元的生活补贴;
为具有本省户籍的重度残疾人发放每人每月100元的护理补贴。
2017年底,全省享受生活补贴的困难残疾人达14万人(次),约占全部持证残疾人的85%。享受护理补贴的重度残疾人约8.6万人,约占全部重度残疾人的93%。近五年来,累计为41万(次)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约6亿元。
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也是未来的趋势,将有更多省市提高两项补贴标准。